为加强我市教科研工作,选拔优秀人才充实教研员队伍,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意见》、《莆田市教育局、中共莆田市委编办、莆田市财政局、莆田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进修院校建设的通知》精神和我院教科研工作需要,现面向全市在职公办教师公开选调4名中小学学科教研员,选调事项如下: 一、选调对象 莆田市公办学校在职在编中小学教师。 二、选调岗位
三、选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热爱教育事业,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较强的教学研究、命题研究、语言表达、文字撰写及信息技术运用与课堂教学融合能力; 2.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7年7月11日以后出生),具有相应学科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中学教研员须具有相应学科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小学教研员须具有相应学科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3.具有6年以上本学科教学工作经历,中学教研员须担任过高中阶段一轮及以上教学工作且成绩优异,小学教研员须担任过高年级(四至六年级)一轮及以上教学工作且成绩优异; 4.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或曾获县区级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或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教育教学方面的专项表彰(单项指导奖除外); 优先选调对象:省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省市级领衔名师、省级教师教学技能大赛一等奖获得者和省一级达标校中的市级及以上学科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优先选调对象年龄放宽至50周岁以下(1972年7月11日以后出生); 5.近5个学年度(2017-2018、2018-2019、2019-2020、2020-2021、2021-2022)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6.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违法被机关、事业单位解除聘任合同或者聘用合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聘用后即构成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回避情形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被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7月25日前(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3:30-5:30)。凡全市范围内符合选调条件的,携带以下证件和资料到市教师进修学院办公室报名: 1.填写《莆田市教师进修学院公开选调教研员报名表》(一式两份)(见附件1); 2.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骨干或学科带头人及表彰证书(或文件)、附件2所需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按顺序汇总)。 (二)考核 1.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2.根据报名情况组织评委分岗位进行量化评分(量化评分标准见附件2),并把排名情况进行公示。(1)有优先选调对象报名的岗位,对优先选调对象进行量化评分,得分第一名的人选确定为本岗位初步选调人选;(2)没有优先选调对象报名的岗位,对本岗位所有报考人员进行量化评分,按量化得分第一名且量化分为65分及以上的确定为本岗位初步选调人选。 3.初步选调人选经学院党委研究后,确定为考察人选的,由学院组织考察组进行现实表现考察。 4.因在考察环节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造成的选调岗位空缺,按量化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一次。 (三)调动 根据量化考核和表现考察情况,对拟选调对象进行公示,经院党委研究确定正式选调对象,上报市教育局党组研究后,办理相关人事调动手续。具体工作岗位根据需要进行统筹安排,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岗位等级根据学院职数情况,按照学院岗位设置工作实施方案相关程序进行聘任。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伟川、欧长英,联系电话:0594-2338829,邮箱:498044652@qq.com 联系地址:莆田市荔城区丰美路1055号莆田市教师进修学院 邮政编码:351100 附件:1.莆田市教师进修学院选调教研员报名表 2.莆田市教师进修学院教研员选调量化考核评分标准. 莆田市教师进修学院 2023年7月11日 |